(一)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当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批次录取时执行。
(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院负责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五)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地址:昌吉市延安北路342号(原昌吉卫校<昌吉州人民医院对面>)
阿克苏考点地址:阿克苏地区高级技工学校
伊犁考点地址:伊犁州实验中学
2、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张梅林、马辉、加尔肯·哈山。
电话:0994-2344440、、、
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 邮编:831100。
(六)本方案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2017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 间工作内容1月10日-2月20日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考生资格审查2月21日之后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3月1日公布参加学院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3月9日-10日持身份证、领取准考证3月11--12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3月15--21日汇总考生成绩,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3月22--30日上传拟录取名单于“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4月1日前确认录取考生4月5--15日邮寄录取通知书5月20日前上报单独招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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