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来院报到须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应上交个人纸质档案(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招办领取),党、团组织转移介绍信。
2、新生须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十张。
3、新生须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张。
4、按照闽公治[2008]15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有关通知的文件精神,本省户籍的新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外省户籍的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凡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携带户口迁移证,迁入石狮宝盖派出所(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