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5月上旬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拟录取结果,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1、录取原则:
(1)考试单科成绩在60分以上;
(2)以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合成总分=公共课*60%+专业课*40%,分专业按计划根据其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公共课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并列名次报安徽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全部录取。
2、计划调整。各专业间计划不互调。若无退役士兵报考时,单列计划数调至相同专业;当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考生较多时,学校将增加退役士兵的录取数,确保其录取比例为符合条件退役士兵数的30%,该专业计划总数不变。
3、录取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5月13日-16日登陆zsb.***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5月下旬,根据录取确认考生名单,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寄发考生本人。
4、报到注册。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5、资格复查。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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