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高档资助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由安徽省教育厅确定并下发至我校,学校按照2000元/人(全年4000元/人)的标准给所有下发名单中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不需要评议和公示,由学校根据下发名单直接发放。
1.老生。建档立卡老生国家助学金已于8月31日前发放至学生本人在校财务处登记的缴学费银行卡中,发放名单见《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一览表(老生)》(附件1)。
2.新生。新生(含专升本)发放名单见《巢湖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确认表(新生)》(附件2),建档立卡新生国家助学金将于9月15日前发放到位。
3.因特殊原因不在下发名单范围之内,经学生提出申请并提供县级扶贫部门开具的“建档立卡”证明,学工部审核确认后,各学院应按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规定给予国家助学金高档的资助,资金来源于学校划拨给各学院的国家助学金专项。
(二)工作要求
1.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是脱贫攻坚战略重要内容,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做到对象全覆盖、标准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有记录。
2.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直接入贫困生库,各学院要做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采集、保存和保密工作,建立并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档案。
3.资助资金发放到位后,各学院要及时告知学生,并要求学生向父母传达其本人在校受助情况,确保学生在校受助结果记入扶贫手册。
4.各学院应于9月25日前以挂号信形式分别给本次名单中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长寄送经学院盖章、学生本人签字的“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积极收集“一封信”回执,并将信件寄送情况和“一封信”回执记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档案。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9月12日前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一览表(老生)》(附件1)和《巢湖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确认表(新生)》(附件2),提交方式: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送给学工部朱春花老师,附件1、2将通过电子政务点对点发给各学院。
2017年巢湖学院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好秋季学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