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习地址。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学位课程、
毕业等阶段在本校新都校区完成。临床专硕研究生的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和毕业学位论文、药学专硕研究生的实践培养(药学专
硕毕业学位论文由双导师商定完成地点),均在本校专硕协同(联
合)基地完成。学术学位研究生,以本校新都校区完成培养为主。
第十二条奖助、收费政策。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
神,学校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
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校级奖励等。现行
政策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0000 元;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的比例奖励(一等10
000元,二等 8000元,三等 6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
非定向生每年6000 元发放。研究生校级奖励设置有“优秀研究
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等四类奖
项。本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研究生完成学业。
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执行8000 元/年收费标准,住宿费等其它收费项目以当年本校收费标准收费。实属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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