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报考材料,于2017年2月28日前用特快专递(EMS)寄送到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通信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收件人:研究生院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41,联系电话:028-85096075)。材料如下:
⑴ 博士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单位意见栏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
⑵ 专家推荐书(两份);
⑶ 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待录取报到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⑷ 身份证复印件;
⑸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⑹ 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应届硕士生不提供);
⑺ 《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自行下载,一式三份,并由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详见附件二)。
2.2017年3月20日—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yz.***/)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进行体检,由我校统一安排。
4.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签订;在职考生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单位签订。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或定向单位就业,服务期为8年,不得违约。凡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
5. 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考试和录取资格。
附件:一、《成都体育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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