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勤奋学习,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考生的学历、学位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⑴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含非学历教育在职人员攻读的硕士学位);
⑵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有两名本学科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
4.报考者应征得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方能报考。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部的有关规定办理。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除符合上述1-5点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⑴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⑵ 属于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⑶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⑷ 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2017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