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涉及休学、留级、专业调整、转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均应提供省教育厅学籍管理部门当年的原始批件及录取新生名册(原件)。由五年制高职转为三年制中专毕业的学生,不得办理高等教育录取手续。
2.教育部已实行严格的普通高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相关录取信息上报教育部后将不得更改或补充。各有关高校在采集上报有关信息、组织综合测试、开展录取等工作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严禁弄虚作假。上报信息库的内容必须真实反映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招生院校的实际录取情况,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擅自对信息数据进行篡改。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电子文件制作,确保准确无误,并按时报送审核。
3.学校是变更信息和材料的直接责任人。各校要严格审查学生信息变更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造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1.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入学登记表
2.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
3.普通高校五年制高职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转录上报数据库结构标准
4.代码表
5.中职学校代码表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7年6月7日
附件1-5
2017年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进入高等教育阶段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