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教职成〔2017〕4号)规定,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个人基础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学生个人信息变更,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应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修改信息后及时报学籍管理部门备案。凡牵涉到本次办理转录学生的信息变更的院校,一律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转录备案工作:
1.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2014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考试院备案。
2.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2014年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联系人:邢老师,联系电话:0551-63609588,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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