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必须是在籍在校且学籍在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条件如下:
(1)孤儿、残疾学生以及残疾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以及见义勇为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享受城镇和农村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3)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近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等,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4)学生家庭或本人近期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遵守校纪校规、生活俭朴者均可申请认定。一二年级申请学生必须是已经享受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范围内的学生;三年级以上学生必须是曾经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因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本学期开学前后已发放过校内助学金,不能申请。
2.个人申请
符合以上标准的学生在班级评定通过后,本人到学生资助办公室(图书馆508室)领取《校内助学金申请表》。在申请时工作人员提出问题,回答符合认定等级且没有逻辑错误才可以领取申请表。
3.学校认定及公示
学校根据学生申请时回答问题情况、申请表填写内容,结合学校资助信息数据等综合情况进行认定,并进行公示。
4.发放金额及享受时间
每人每学期400元。
5.注意事项:
低保家庭提供的低保证必须有学生本人的姓名,同时提供现在发放低保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流水,方可直接填表享受校内助学金。
2017年亳州幼儿师范学校春季学期校奖学金暨秋季学期校助学金班级评定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