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各考核环节成绩相加,即为复试总成绩。
2、计算公式
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40%。
②其他学科: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1.5)×40%。
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即视为复试不合格考生:
(1)外语测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低控制分数线;
(2)专业课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低控制分数线;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临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不合格;
(4)面试成绩不合格;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复试总成绩基础上再加5分。
2017年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