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按如下说明现场申请办理,不接受电话、邮件、微信等其他形式的复核申请。
1.受理时间地点:对考试自命题成绩有异议且理由切实充分的考生,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包头师范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成绩复核申请表》并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2月27日-3月1日期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我校研究生处(包头师范学院行政楼410室)办理成绩复核手续。如是外地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他人代办需出具由本人签字的复核申请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根据教育部教育司试卷保密相关规定,复核试卷由研究生考试评卷工作小组对考生试卷进行复查,仅核实是否存在漏评、成绩累计和登记错误等情况,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3.科目复核结果确属成绩有误,我处将及时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办进行成绩更正并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以便告知。
4.复核过程在学校纪委监审处全程监督下进行。
我校将在国家线公布之后划定各专业复试线并公布复试名单,之前不提供专业排名、复试线、调剂之类查询,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教育部统一确定,预计将于3月份公布,复试工作将在4月份进行,录取工作预计在5月底前完成。
联系方式:0472-6193087,6193089
研究生处
2017年2月26日
2017年包头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复核过程在学校纪委监审处全程监督下进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