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符合报读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中填报我校的小学教育专业(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填报的时间为2017年6月24日10:00―6月28日10:00,具体时间及要求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初中毕业生报名:符合报读五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于7月10日―20日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其中异地就读、符合报名条件的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薄、学生素质报告表(学生手册)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客观准确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相片。报名登记表由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依据其在校表现情况和学业成绩,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并将具备报考资格的学生于7月25日前推荐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二)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的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2.我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面试的内容、要求、时间和地点等将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和百色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公布。
3.高中起点三年制定向师范生的面试,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供的填报我校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志愿的全部考生均需要参加面试。
4.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科定向师范生的面试,由生源县(市、区)教育局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初选,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我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三)体检。
我校拟录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取。体检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录取。
我校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中考或高考成绩分地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定向县(市、区)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五年制定向师范生不做跨县(市、区)调剂。
(五)签订协议。
1.定向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编办联合制订,我校印制。
2.我校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定向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
3.我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我校的招生就业部门。
(六)复查备案。
我校会认真做好定向师范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其中高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的备案,由我校携录取名单到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初中起点定向师范生的备案,由我校按照“五年一贯制”新生录取备案要求携录取名单到教育厅进行备案。
2017年百色学院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招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