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杏林计划招生工作。
(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杏林计划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举报投诉(010-64287504)。
(三)复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测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四)申请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推荐中学和专家对推荐材料真实性负责,所在中学对出具的证明材料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直接取消其杏林计划招生资格。
(五)初审合格名单、资格认定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
(六)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杏林计划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2017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杏林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