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
考生于3月12日至3月16日登录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板块(zs.***),进入2017年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即表示网上报名成功。
2、报名确认
考生于3月18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学院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1)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推介材料: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其他考生(中专、技校、职高、往届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评语表》。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推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学院存档;
(3)身份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身份证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
(4)相关证书:证书只收取考生在中学期间(以高中、中职阶段为主)取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特长证书、评优证书等,原件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学院留存作为证书评分依据;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携带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3、免试条件
(1)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区级以上(含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可以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2)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过北京市政府奖学金的,可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3)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过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含集体奖项),可免试进入与参赛内容相关专业学习;
(4)高中会考科目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均达到B级以上的(含),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中两科达到A级,一科达到C级的,可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5)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中级以上(含)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可免试进入与证书相关专业学习;
(6)取得市级文艺、体育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区级二等奖以上的(不包含合唱、集体舞等大型集体项目和带有表演、娱乐性质的非竞技类比赛项目),可免试进入任一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3月18日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关证书材料,3月25日上午10:00至11:00到学院办理免试入学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材料按照报名表→推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顺序装订,现场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不予退还;
(2)报名表须考生与家长同时签字有效,报名表内容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推介材料须加盖学校红章有效;
(3)考生参加笔试时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校验后退还考生;
(4)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考生领取《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
近年毕业生就业单位(部分)
高人民法院
全国人大信息中心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交管局指挥中心
北京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
国家专利局
国家环保总局
国家会议中心
国家外专局
故宫博物院
中国证监会
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
首都机场
天津航空
东方航空
各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各区公证处
各区街道办事处
各区社工委
各区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北京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各律师事务所(含涉外律师事务所)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北京清华同方公司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
北京达思数据恢复中心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中国北方国际射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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