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或有补考不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
4.毕业论文成绩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5.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6.未按接收录取函要求完成拟录取确认的;
7.发生影响接收录取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