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招生导师组织,成立由7名(含)以上相关学科教授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申请者进行考核。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以上两部分成绩相加后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决定录取名单。
折算公式:后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由导师专家组命题,考察申请者理论水平。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面试内容分为两个部分:专业基础占50%、综合口试占50%。其中:
专业基础: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学术经历和成果(包括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和考生自我评价材料等,对考生进行审核评价。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综合口试:根据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趋势和培养要求,通过听取考生个人陈述,以现场作答、考核小组提问交流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研究计划、科研素养、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察。综合口试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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