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现场确认前无法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现场确认前无法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九)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600
研招办电话:(010)6026-1465(梁老师)或6026-1222(栗老师)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cn
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相关附件
[+]附件1.doc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02600
研招办电话:(010)6026-1465(梁老师)或6026-1222(栗老师)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cn
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相关附件
[+]附件1.doc
2017年北京印刷学院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