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听力50分,口语50分。该项考核按2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
2、学术型考生复试的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考生抽取两个专业方向的题目进行现场作答,考生回答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有舞蹈专业背景的考生将展示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此考核项为参考内容,不计入复试分)。考核的总分按8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专业面试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3、专业型考生复试的专业面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考生展示专业方向所涉及的表演、教学、编创、设计等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考生抽取两个专业方向的题目进行现场作答并回答复试小组的现场提问。考核的总分按80%的比例计入复试总成绩。专业面试采取“一票否决”制,即专业面试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4、综合素质笔试满门100分,内容包括通过笔答的形式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综合素养,此项考核不计入复试总分,但采取“一票否决”制,即综合素养笔试不满70分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5、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生项目复试内容
舞蹈展示(2分钟以内)、口试(抽签答题),口试内容围绕舞蹈教育与社区舞蹈的专业方向展开;英语综合能力考试。
6、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基础课考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但任何一科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加试参考书目为:《舞蹈教育学》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舞蹈学导论》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7、复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英语听力和口语得分×20%﹢专业面试得分×80%;
8、复试期间,研究生招办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等原件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9、我校组织考生统一体检,凡体检结果未达到《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10、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政审表进行核查,政审造假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1、复试结束后,将根据初复试的权重比计算总成绩,初试与复试的成绩权重(分数)比例为1:1。初、复试总成绩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学术型考生按照两个序列进行排序:1、舞蹈史论和艺术管理;2、各舞种发展史与教育学研究;专业型考生按照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舞蹈编导、现代舞、音乐剧、艺术设计、国标舞八个专业方向分别排序,后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于5月中旬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cn)。
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成绩的评定标准及录取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