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1.准考证的发放。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报考我校并在北京地区参加初试的学生,考试地点在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清源校区。在其他地区参加初试的考生请向当地高招办或有关部门咨询考试地点。
6.报考我校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以及业务课二。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业务课二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处网上(http://www.***.cn../../)公布。
7.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登陆我校的网站查询。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6年3-4月份(具体以研究生部(处)网站通知为准);地点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2.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笔试科目:科技英语、专业综合知识。
(3)面试:主要考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左右。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注: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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