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3月11日(星期六)8:30-17:00
资格审查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20层2033室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前往,并携带以下材料:
1)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成绩单(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本科就读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原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各一份;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出具的工龄及工作时间证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
3)个人简历一份。
提醒:
1、考生提供的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务必真实,否则不予录取。
2、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3、考生请根据本人所在的分组时间段进行资格审查,以免拥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