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材料从2017年2月20日开始接收,须在2017年3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送到申请学部(院、系)的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在寄送材料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免费师范生攻读教育硕士复试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须与申请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未按时寄送材料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校不予录取。三、资格审核
复试时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核。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为合格:1.为我校本科毕业、履约就业的免费师范生;2.毕业后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并经任教学校考核合格;3.本科毕业专业须符合所申请教育硕士专业领域对本科毕业专业的要求(以招生简章为准);4.已于2016年10月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四、录取
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其复试成绩及格者予以拟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我校拟录取名单将接受全国录取检查,时间大约在5月上旬,录检通过的考生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预计在6月上旬寄发。五、其他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招收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复试与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