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三)报考地点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卢丽萍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个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四)报名手续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填报志愿
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报考学院和专业,且只能填报一个学院的某一个专业。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请务必写明报考导师姓名。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