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2. 对于设置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统一测试省份的考生,须参加与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对应项目的省级统测并合格。
3. 高考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第一顺次报考我校(对单独设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批省份的考生须在该批次填报)。专业志愿可选报我校法学或教育学或体育教育专业,浙江省、上海市考生选考科目不限。
4. 对达到我校划定的国家文化课考试合格资格线的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获得者,学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求,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择优单独录取。
5. 其他优惠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以我校公示的优惠资格为准。
6. 对于二本线,在上海市、浙江省,以及其他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相应低录取控制线执行。
7.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行为报考、签约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报考、签约或录取资格。
8. 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兴奋剂抽查检测(检测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并签订兴奋剂承诺书,对药检不合格者,取消其体育专项考试成绩。
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