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科、领域根据导师招生资格、考生志愿和团队水平、科研能力、培养质量、就业等因素进行导师指标分配,保证录取。
2.导师招生经费要求:招生导师账面经费结余不低于12万元,校内当年转账不作为经费依据。
3.导师招生多限额:正高职称多招生4人,副高职称多招生2人,中级职称多招生1人。一个导师不能跨2个学术型、2个全日制专业型或2个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点招生。
4.导师年龄要求:应满足退休前能完整地培养完一届硕士生(学术型研究生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二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三年),身体健康,能正常地指导研究生学习和科研工作。
5.各学科、领域要确保录取生源按时入学,流失1名生源扣减第二年招生基本指标1个。
2017年北京农学院植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植物科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