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一志愿生、调剂生分别测算排名的原则,分先后批次确定拟录取名单。以综评成绩作为考生录取的成绩依据,按照综评成绩在本学科专业内排名的高低,参考报考导师意见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综评成绩算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评成绩(综评成绩是按照百分制计算的,后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例为:有笔试科目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无笔试科目的专业按照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
(三)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查和体检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我校研招办在网上和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六)规范执行加分政策:按照国家政策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加分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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