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文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保证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纪检监察员参加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参与复试录取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违纪违规事件,将严肃处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招生计划与招生指标、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和其他按规定应当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向社会公开,在北京农学院研招网、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公示。
(四)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复试后一周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2017年北京农学院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