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7]1号通知的规定,2017年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所有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试,必须是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
信息平台将在2017年3月1日至3月25日期间开通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报考者可在此期间登录信息平台,提交申请参加考试的语种或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2、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在2016年3月1日至3月25日期间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考生一般应在北京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3、我校将于2017年3月31日前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我校2017年全部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会及时纠正或取消报名资格。在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4、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2017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7日,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5、考生于2017年5月15日至5月21日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017年北京林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成绩查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