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普通招考生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申请-审核生根据考核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外聘导师(专业目录中带*者)仅限招收1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获得计划单列的导师(目录中带▲者),还可通过硕博连读或申请-审核方式招收1名博士生。
3、各院招收定向在就业的在职人员总数不得超过本院录取总数的10%,人文社科领域不得超过15%。按专项计划招收的人员以及高校专任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可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专任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岗位聘用证明并同意其“在读期间全日制在校学习”。
(二)录取类别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一)体检安排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如能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半年内有效)可不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普通招考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申请-审核考生将安排在考核期间进行。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如能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半年内有效)可不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普通招考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申请-审核考生将安排在考核期间进行。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如能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半年内有效)可不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普通招考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期间进行,申请-审核考生将安排在考核期间进行。
(二)学制、修业年限及奖助待遇
1、我校博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为5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达到毕业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批准可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生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在学制期间,所有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3、凡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享受:①10000元/年的学业奖学金;②12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③8000元/年的学校助学金;④导师提供的相应助研岗位津贴(原则上不低于4000元/年)。优秀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
4、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在正常学制期满后未能完成学业的,学校可提供一年住宿并发放20000元/年的学校助学金。
(三)住宿安排
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京外定向博士生仅安排第一年住宿,住宿费需按规定缴纳,具体由宿教科负责。
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京外定向博士生仅安排第一年住宿,住宿费需按规定缴纳,具体由宿教科负责。
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京外定向博士生仅安排第一年住宿,住宿费需按规定缴纳,具体由宿教科负责。
(四)违纪处罚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联系方式
2017年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招生普通招考生和申请-审核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