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按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进行课程学习考试。教学过程与考核,与全日制在校生一致。
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申请人应在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及考核,且成绩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3、申请人须在全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申请论文答辩前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其他培养环节,包括申请人的学位论文须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匿名评审。
2017年北京理工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同等学力博士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