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
极进取,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形势,完善我校研究
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
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研厅?2016?2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基本助学金、岗位
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三部分构成,经费来源于国家拨款、学校自
筹、社会捐助等渠道。
第三条基本助学金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
岗位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
的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研究生依据国家相关政策适用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
第四条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由各学院、培养单位根据
情况自行决定设置。
第五条坚持“普惠与奖优并重”原则。发挥学校各项奖助学
金的调节作用,既提高研究生整体待遇,又达到奖励优秀、激励
进取的目的。
第六条坚持“促强与扶优兼顾”原则。加大在研究生培养方
面的投入,在促进工科等传统优势学科快速发展的同时,兼顾理
科、管理和文史类等学科,形成各学科协调发展的态势。
第七条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原则。加强导师在研究生培
养中的主导作用和责任意识,推进以科研为载体的研究生培养模
式,逐步形成以国家投入为主、学校配套为辅、导师适当资助、
其他相关方面合理分担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
八条基本助学金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
津贴两部分构成。
1.国家助学金由国家出资,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 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
为每生每年0.6 万元。在研究生学制年限内,将每学年的国家助
学金平均到10 个月,由财务部门按月发放。
2.研究生“三助”津贴分为助教、助管和助研津贴。助教、助
管津贴由学校出资,人事部门管理,其管理办法参照人事部门相
关文件执行。
助研岗位是导师为提高研究生科研学术能力,分担导师科研
任务所设置的工作岗位。学校鼓励优势学科和科研经费充裕的导
师加大资助力度。导师按照“双向选择、择优聘任”原则进行岗位
管理与考评。助研津贴由导师自行发放。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国家和学校共同出资,用于激励研究
生勤奋学习,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标准见表1),每年由财务
部门一次性发放。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表
研究生类别年级奖学金金额获奖比例(万元/(%)
生〃年) 一年级 1.6 博士研究生二~四年级1.8≤100% 五年级 (仅限学士直攻博研究1.8 生) 一年级 一等1.0≤100% 二年级及以 一等1.220%硕士研究生 上 二等0.950% (学制内) 三等0.630%
2.博士研究生导师助研奖学金由导师科研课题出资,面向工
科和部分理科、管理、文史类等学科研究生设立,用于提高博士
研究生生活待遇,鼓励博士研究生潜心研究。标准为每生每年
1.2万元,在学期间由财务部门按月发放。
对于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导师可根据博士研究生参
与科研课题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给其发放助研奖学金以及发放
次数和金额。
导师每学期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学业考核,停发不合格者导师
助研奖学金,同时停发学业奖学金。
第九条岗位奖学金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导师
助研奖学金和博士研究生助教奖学金三部分构成。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