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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9 18:03:00 解决时间:2018-04-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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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上海市考生,录取时执行《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实施办法》(沪教考院[2017]17号)相关规定。

浙江省考生,录取时执行《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浙高招委[2017]1号)相关规定。

我校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14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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