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科(专业)复试小组三级管理机制,各小组的职责如下: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规定、核定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方案,统筹管理学校复试工作,组织复试现场巡视。
(二)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程序。具体职责如下:
1.依据本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办法;
2.组织复试考试、面试、评卷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
3.成立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制定复试细则、落实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
4.组织协调本单位笔试考场安排、监控视频备份以及各复试小组复试面试录像录音及备份工作;
5.负责协调处理本培养单位复试工作中出现的成绩复核申请及相关争议;
6.负责解释本培养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三)各培养单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职责
各复试小组应全面掌握所在培养单位制定的复试工作办法及方案等,在结合本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确定考生专业面试、外语测试、心理测评等综合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并负责具体实施。
2017年北京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复试录取工作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