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
(2)、中职阶段取得市级或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3)、中职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4)、中职毕业生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为“中级”及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