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者。
(2)、在高中阶段取得市级或区(县)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3)、在高中阶段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4)、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均为“B”(含“B”)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