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由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或北航校医院出具的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格检查表(具体样式见附件,体检内容不得少于所列项目),注意需随体格检查表附各种检查的化验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4.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5.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全国统考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实变函数”和“偏微分方程”两门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注:
注:
1.凡提交的各类材料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2.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3.被录取的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航,户口将根据学校户口办公室要求办理,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调档函将于6月份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未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北航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联系人:谭老师联系电话:010-82317930地点:北航教学区主楼317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数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与安排招生人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