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时间安排
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5日,接受学生第3批报名申请。申请学生须于2017年6月5日下午5:00前提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一)-(十)的所有纸质版材料,装袋交至学院办公室402段老师。其中材料(一)-(六)须按顺序统一装订(侧面双订)。
学院组织专家组评定申请者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每项满分为100分。对通过材料审核的学生组织复试,复试满分100分。考生的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
拟录取学生名单由学院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二) 申请与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对其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专家应通过申请者的硕士课程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等材料对其做出评价结论,该结论应作为申请者能否进入学院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三) 学院考核
初试。在资格审查阶段由专家组评定申请者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每项满分为100分。
复试。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申请者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复试形式为面试,复试内容应结合学科特点,侧重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复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的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在复试考查时要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各系应组织导师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
体检。硕博连读生体检工作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有关要求执行。
(四) 录取
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初试与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体检结果等,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
考核和录取的记录与归档。学院做好考核和录取记录(包括申请者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成绩认定专家签字、面试起止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提问应答等情况记录,录取意见等)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第3批硕博连读生选拔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本实施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