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7000元/人/年,分10个月发放。资助范围: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本人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总和。
(三)学校助学金
1.临时特困补助。用于对临时产生特殊困难的研究生进行资助。临时特困补助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研究生院确定资助对象并公示。依据其困难程度,临时特困补助标准为1000元和2000元。资助范围:每年为研究生总人数的5%。
2.助研津贴。用于补助研究生协助导师或课题组科研工作的劳务津贴。经费来源: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资助标准:博士低标准10000元/人/年;硕士低标准1000元/人/年。资助范围:视导师助研岗位设置情况而定。导师根据科研项目和培养研究生的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岗位并公布岗位设置情况,研究生向导师申请助研岗位并定期获得助研津贴。导师可以根据研究生科研情况和实际表现自主设立奖励等级,提高资助额度,提高额度的标准不设上限。
3.助管和学生辅导员津贴。用于资助研究生协助学校职能部门和学院开展管理辅助、学生辅助等工作的劳务津贴。凡学有余力的在籍研究生均可申请,优先考虑安排家庭经济情况困难的研究生.资助标准和资助范围参见具体管理办法。
2017年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助学金种类及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