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统筹的奖助学金管理。财务处为研究生奖助学金建立专门经费帐户,专款专用。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与研究生的学籍状况和缴费情况紧密关联。研究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和有关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和注册取得学籍,才能有资格获得奖助学金。
毕业生奖助学金发放至6月份,延期毕业的不予发放奖助学金。退学的自批准之日的下月停发奖助学金。休学、出国或离境3个月以上的自离校手续办完之日的下个月停发奖助学金,待返校手续办理完成后的下个月恢复发放奖助学金,顺延至奖助范围规定的期限。
奖助学金的发放对象名单由研究生院汇总(助研津贴除外),按期提交财务处,通过研究生的专用银行卡发放。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并且一次性发放;助学金按相关要求评定,一般按月发放(临时特困补助除外);国家助学贷款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导师统筹的助研津贴管理。助研津贴的发放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即导师制定《酬金发放清单(学生助研费)》,按期提交财务处,通过研究生的专用银行卡发放。助研津贴可以按月或按学期发放。导师于每学年初将上一学年的助研津贴发放情况报送所在学院,由学院汇总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学院统筹的奖助学金管理。学院争取校友企业或个人支持,联合设立的专项研究生奖助学金,需制定专门的评选办法报学校审批,并把评选情况报研究生院备案。
2017年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奖助学金经费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