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的专业:表演。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表演。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表演。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的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工业设计、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轻化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商务英语、表演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的专业:表演。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
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港澳台侨本科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