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履行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合同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参与违反法律法规、有损大学生形象、有碍社会公德的活动;
2、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需本人申请,经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中心审批同意;
3、学生可以通过学生勤工助学中心获得勤工助学的信息和推荐;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不得参加传销活动;
5、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主要利用非上课时间进行,不允许在上课时间内旷课上岗;一学期内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重修的学生应予退岗;
6、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应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不得违反岗位劳动纪律,如用工部门反映不称职者,经核实后即予调整或辞退;如在勤工助学期间违反学院规章制度或发现有不良生活、消费行为者,则取消其勤工助学上岗资格;
8、学生有参加集体劳动的义务,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统一组织的短时间的集体劳动不属勤工助学活动范围。
2017年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用人单位在勤工助学活动中的责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