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课程班为进修学习性质,与我校任何学位、学历申请与获得无关。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学校纪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进修资格的处罚。
3.自开学之日起,凡因工作或其它事由提出停止学习者和受到取消进修资格处罚者,所交学费一律不再退还。
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因病、有事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旷课累计超过50课时,取消进修资格,并勒令其离校。未经研究生院同意,考试期间擅自外出缺考者不得参加补考,不发结业证书。
5.在校学习期间,由于学员本人不慎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责任自负。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8室(请注明“高级课程班报名”),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83407,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高级课程班报名表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7年4月
高级课程班报名表
2017年北京电影学院电影艺术高级课程班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