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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录取标准

2017年北京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标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9-23 21:27: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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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录取标准

  1、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构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且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浙江省2017年高考一段线。

  2、“三位一体”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高考投档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10%。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浙江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分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技术共10门科目(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各科成绩按照A=10分、B=9分、C=8分、D=0分折算。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之和÷10,满分为10分。

  4、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0%,满分为30分。

  5、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我校组织的测试成绩、高考投档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6月22日前,按“三位一体”综合成绩对考生排序,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按招生计划审定“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 2017-05-22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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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附则
  七、附则  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北京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
  (二)测试  获得测试资格的考生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内的测试通知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1、笔试  时间:2017年6月11日左右  地点:北京大学或浙江省内(具体地点以网上报名系统内通知为准,考生可任选一个考点);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五门,其中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选考科目为“物理、历史、化学、政治”四个科目中任选二门,要求“物(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北京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871  电话:(010)62751407、(010)62755074  传真:(010)62554332  邮件:bdzsb@.cn  北大招生网:http://www.  北大主页:http://www..cn  附件:北京(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北京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初审
  (一)初审  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评价,初审评价结果分为A+、A、B、C四档。初审评价结果为“A+”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以满分计;初审评价结果为“A”的考生同时获得笔试资格和面试资格,笔试成绩计入终综合成绩;初审评价结果为“B”的考生获得笔试资格,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计入终总成绩,笔试不(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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