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
3、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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