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高级进修生请准备好三份材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院系评审意见表》及成绩单,将表格自填部分填写完成,并于2017年4月6日前交至所在院系(请点击此处)。
注:本科生由院系出具成绩单并盖教务章
研究生到研究生院自助打印机打印(新太阳学生中心一层)
●预科生、普通进修生(包括目前在我校对外汉语教育学院进行汉语补习的同学)只需填写《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表》并于2017年4月6日前交至对外汉语教育学院218房间。
●预申请延长奖学金期限的同学请在4月15日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交至留学生办公室(新太阳学生中心328房间)。
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2017年8月起将被取消中国政府奖学金资格。请互相转告。
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
留学生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北京大学开展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原计划7月毕业、预申请延长奖学金学习期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