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预计于2017年1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转到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由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发展潜力以及个人综合素质进行审核,遴选出参加复试的申请人,于2017年3月中旬(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将以邮件的方式发复试通知。
3、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组成复试专家组,于2017年3月中下旬(以学院网站公布为准)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基础和汉语能力的综合考核。
复试科目和范围主要为:汉语普通话表达,汉语言文字学基础知识,中华文化常识,汉语教学基础素质和教师潜质等。
2017年北京大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适用于外国留学生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