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或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 位),不限学科专业。
2017年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