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音乐素质。包括对音乐的基本感知能力、接受能力及初步表演能力。
1. 测试项目:
⑴声乐:考生演唱歌曲一首,题材、风格不限,伴奏自带。(60分)
⑵器乐:考生演奏曲目一首,器乐种类、题材、风格不限。(60分)
⑶模唱:教师弹奏一条旋律,考生用哼鸣模唱。(40分)
2.说明:
⑴参加声乐测试的考生须自备伴奏、服装等。
⑵参加器乐测试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⑶考生可任选声乐或器乐测试,分值均为60分,时间不超过2分钟。
⑷模唱必须参加,分值为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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