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应届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通应届毕业生”)。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大学生入伍政策的通知》(皖教学[2016]3号)文件规定,具有安徽省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包括在皖部属高等学校、省属普通高校以及经过批准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院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层次学历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
2017年蚌埠医学院普通专科层次升入本科教育招生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