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试录取
(1)近三年来(含2014年)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经我校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7年蚌埠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格交市教育局职教部门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考生报名信息表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申请表于3月6日-7日现场报名时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经确认符合免试录取政策的考生,于3月8日参加面试。面试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直接录取;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参加3月19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和3月25-26日我校组织的专业理论考试与技能测试,考试成绩符合我校录取资格条件的仍可被我校相应专业录取。
(2)温馨提示:所有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网上报名,以获取招生院校现场报名资格。
2.政策加分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未纳入国赛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总分加10分,获得三等奖的,总分加8分;获得市赛一等奖的,总分加5分;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申请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7年蚌埠学院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将加分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加分申请表交由市级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查,并在加分申请表和加分材料复印件上盖章。考生将经盖章确认后的加分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加分申请表于3月6-7日现场报名时,交我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执行加分。
3.申请免试录取及政策加分的考生需对提交的证明材料及申请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被查出弄虚作假,则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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